申請資格:
大學部學生: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65分(含)以上;
研究所學生:大學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65分(含)以上且研究所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;
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平均操行成績82分以上。
表格下載:
請至師培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:http://www.educ.nchu.edu.tw
1.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資料檢核表
2.教育學程申請表
3.簡歷與生涯規劃
4.推薦表 (2份)
5.大學以上(含)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;
大學以上(含)中文歷年名次證明正本。
6.其他有助於遴選之相關資料(例如:教育志工證明、參與教育相關
研習證明、社團參與等)
7.指導教授同意書(博士班學生申請用)
8.戶籍謄本正本(原住民學生檢附)
9.偏遠地區學生報考教育學程身分認定申請書(含偏遠地區就讀中、小學之畢業證書影本)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4/11(一)截止。
申請方式:請將申請資料繳交給408江助教。
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說明會:民國 111 年 3 月 22 日(二)12:20 於【社管大樓 1 樓 104 室】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