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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「教育學程」開始申請

2022年03月15日

申請資格:

大學部學生: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65分(含)以上;

研究所學生:大學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65分(含)以上且研究所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;

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平均操行成績82分以上。

 

表格下載:

請至師培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:http://www.educ.nchu.edu.tw

1.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資料檢核表

2.教育學程申請表

3.簡歷與生涯規劃

4.推薦表 (2份)

5.大學以上(含)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;

  大學以上(含)中文歷年名次證明正本。

6.其他有助於遴選之相關資料(例如:教育志工證明、參與教育相關

  研習證明、社團參與等)

7.指導教授同意書(博士班學生申請用)

8.戶籍謄本正本(原住民學生檢附)

9.偏遠地區學生報考教育學程身分認定申請書(含偏遠地區就讀中、小學之畢業證書影本)

 
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4/11(一)截止。

申請方式:請將申請資料繳交給408江助教。

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說明會:民國 111 年 3 月 22 日(二)12:20 於【社管大樓 1 樓 104 室】辦理。